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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民权县人民剧院的委托,对民权县人民剧院舞台灯光、音响及机械幕布(含葡萄架)、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组织国内竞争性谈判。有关本次谈判采购的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编号:民财采购(2010)36号
2、采购范围:舞台灯光、音响及机械幕布(含葡萄架)、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
(1)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设计、供货及安装调试。
(2)地点:民权县县城东区。
3、供应商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含300万元)且具有灯光、音响、机械设备经营范围的施工企业或生产企业。
(2)供应商应必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舞台机械设计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演艺设备协会颁发的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舞美学会颁发的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3)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5)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谈判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谈判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企业业绩、信誉良好,且需提供2008年以来的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舞台工程集成业绩;
(8)供应商必须具有针对本次采购所涉及的主要设备的合法授权书。
4、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于2010年8月27日起到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72路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购买谈判文件;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9月6日9:3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另行通知
6、采购人定于2010年9月6日9:30(北京时间)在(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谈判,届时供应商代表应到场参加谈判。
采 购 人:民权县人民剧院
地 址:民权县县城东区
邮 编:4768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72路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邮 编:450002
联 系 人:楚国玉
电 话:、69136958转623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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