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董明珠: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
就“家电寒冬”、专利权保护、自主创新等话题,董明珠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寒冬”里的格力成绩单
2011年,家电行业显得“不旺”。来自国家信息中心的数据,2011年10月,国内洗衣机销量同比下降8.17%。来自中国电子视像协会和奥维咨询的数据,2011年彩电行业国内零售规模略有增长,但出口额和出口总量却大幅下滑。
于是,在2011年底至2012年初,家电行业遭遇“寒冬”的说法被迅速发酵,并一度令众多从业者感到恐慌。对此,董明珠向记者表示,年销售收入超过820亿元,这是在压力重重的2011年家电市场上,格力电器交出的业绩答卷。“2012年格力将全力冲刺销售收入过千亿的目标。而未来五年,格力电器将延续目前的扩张速度,力争实现营业收入达到2000亿元的目标。”
据产业在线统计,2011冷年空调行业的总产量是1.14亿台,总销量是1.12亿台,同比分别增长37%和36.9%。而空调市场规模从5000万台跃升到去年的上亿台,仅仅用了两年时间。假如平稳缓慢的增长都被视为“寒冬”的话,那只能说许多过惯了舒服日子的企业已经不知如何去应对竞争。
董明珠向记者表示:“就算是行业的增速是个位数,对格力电器而言,我认为还是会保持一个比较稳定的增长。2002—2008年,家电行业的增长也是个位数,特别是2008年,整体行业是下滑的,但是格力电器还是保持了两位数增长,这就说明了行业面临调整期,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格力电器这种竞争力强的企业来讲,反而是一个机会,我认为行业会进一步整合,对格力来讲,更好地发挥优势,能够促进新一轮的整合力的提升。只要你掌握核心科技、顺应市场潮流,就一定能抓住机遇,战胜挑战,赢得市场的青睐。”
绝不做“技术附庸”
中国在10年前就已经是全球家电第一制造大国,但目前中国制造仍未突破技术与品牌两大瓶颈,尤其是黑电企业。也有一些企业沉醉于“买技术也能创造可观利润”,止步于做“技术附庸”,核心技术一直在外国企业手里,无法跻身国际强势企业行列。
对于中国家电企业如何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竞争力,董明珠还是坚持她的“工业精神”:“我一直认为一个制造业不要太浮躁,不要追求利益最大化,而要追求消费者的利益最大化,怎么来保证市场最大化?无非就是两点:一是创新意识,二是人才培养。我认为只有这两点做到了,那么你的技术自然会领先于别人。‘中国制造’想要突围,企业家一定要有个好的心态,不能浮躁,应该求精、求稳。如果我们的心态不转变,还是急功近利,还是鼠目寸光,对‘中国制造’将会有很大影响。”
“掌握核心技术对中国制造很重要,技术创新才能让消费者敞开大门。我觉得技术就是创造一个东西去改变别人,而不是模仿别人。
技术就是我创造了一个东西,让消费者感受到因为这样的改变给自己提供了方便,那么这就是你的创新。所以,我觉得创新是中国制造最不可丢失的精神。”董明珠说。
“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
“保护知识产权”是董明珠此次参加全国两会的议案中最重要的部分。提起这项议案,董明珠的语气变得犀利起来,“举个例子。我们的一项知识产权诉讼案,官司打了3年,我们胜诉了,得到的赔偿是200万元。这里面有两个问题,一是案件审理时间漫长,耗费了大量精力;二是赔偿数额太少,起不到应有的惩戒作用。”
董明珠表示,一件并不复杂的专利权官司,竟然耗时3年时间,这真是马拉松式的审理过程,官司打到最后,大家都精疲力竭。关于赔偿的数额,董明珠向记者表示,格力维权的目的也不是为了钱,“你赔偿我们几千万,甚至几个亿,对格力来说,无非是账面上增加了一些资产,这意义并不大,我们在意的,是通过维权,维护企业本身及这个行业,或者说全体专利权拥有者的集体利益。国家要加重对侵犯知识产权现象的打击力度,要在整个社会中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董明珠认为,当前是中国经济面临转型的紧要时期,经济转型能否成功关键在于企业的创新能力。而对企业创新能力的保护也就是知识产权的保护,是能否激励主体创新积极性的关键因素。《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非常明确,虽然在司法实践以及当前的社会环境,对知识产权作为财产权加以保护的法律文化在不断强化和形成,但在现实的执行过程中,甚至在司法保护环节却面临很多困境。
“首先就是专利案件审理期限太过漫长。虽然民诉法规定,一审审理期限6个月,二审3个月,但通常从立案起到生效判决,大部分都在两年以上。之所以如此‘拖沓’,其主要是法院审判人员缺乏,尤其是知识产权法官,每个法官每年100多宗案件,导致结案率低下;还有,很多案件都经过管辖权异议、因提起无效而申请中止诉讼以及司法鉴定环节,导致延长时限。由于专利权保护本身有时限性,如果案件审理期限过长,不利于专利权的保护,正所谓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
董明珠认为,知识产权保护现在面临的法律困境是遇到侵害时,不能够及时得到保护,也很难得到足够的赔偿。这导致侵害人的违法成本很低,权利人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的知识产权根本得不到有效保护,无疑是对创新精神的巨大打击。
为此,董明珠建议,国家应重视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设,简化程序。成立专门、相对独立的知识产权法庭,培养专业的法官队伍,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水平。对于清晰明了的案件,应当简化程序,对于审理时间过长的案件,应该强化侵权人的时间成本。同时,对于赔偿金额的认定,应该赋予法院取证责任和能力。过分地强调专利权人自行取证或者申请法院取证,会使专利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不科学,从而不能充分对专利权进行依法、确实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