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期

2008年01月31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切实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我们制定了《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详情请见《暖通制冷设备》期刊08-02期内容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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