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召开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会议
2011年06月14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为深入推进“十二五”时期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6月9日,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召开“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会议及部分省份节能改造工作协议签字仪式”。
会议指出,“十一五”期间,在有关部门和地方共同努力推动下,北方十五省(区、市)超额完成1.5亿平方米的节能改造任务,取得了节能减排、改善民生等多重政策效果。
会议明确,根据国务院有关决定精神,下一步将大幅扩大改造规模,“十二五”时期要完成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完成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任务的35%,改善700万户城镇居民采暖及居住条件,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北方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任务12亿平方米。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强调,要加快建立以市场融资为基础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以奖代补”办法,按照严寒地区55元/平方米、寒冷地区45元/平方米的标准足额拨付补助资金。
会上,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北京、天津、吉林、内蒙古、山东等5个省(区、市)签订了节能改造工作协议,明确了2011年-2013年工作任务及补助政策,将沈阳、唐山、赤峰等10个市,以及抚松等10个县作为首批“节能暖房”工程重点市县。对上述重点省份与重点市县,将集中政策资源,加大支持力度,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突破,使重点地区建筑能耗明显下降、煤烟型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老旧住宅居住条件显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