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科普应用专家解读EPA新规
美国环境保护署(英文简称EPA)7月2日发布法规,修订SNAP项目替代品清单状态变更,其中制冷空调行业所用制冷剂的部分禁用时限相比欧盟F-Gas法规更为紧迫。
对于食品零售制冷行业,法规限制2019年1月1日起,不得将R134a、R404A等制冷剂用于全新的压缩机制冷量低于2,200Btu/hour(644w)且不含满液式蒸发器的独立运行中温设备;2020年1月1日起,不得将R134a、R404A等制冷剂用于全新的压缩机制冷量不低于2,200Btu/hour(644w)的独立运行中温设备、含有满液式蒸发器的独立运行中温设备,以及独立运行低温设备。
对于售货机行业,法规限制2019年1月1日起,不得将R134a、R404A用于全新设备。
对于上述两种应用领域,法规限制自法规颁布一年后禁止在翻新设备上使用R404A和R507A。
为了帮助中国客户应对新规,思科普公司的应用专家AndrzejWesolowski对EPA情况说明书中未及展开的细节做出解读。
新规中“食品零售制冷”设备是否包括制冰机、商用厨房冰箱?制冰机属于新规所指的“中温设备”还是“低温设备”?
是的。在美国,“食品零售制冷”设备即指所有用于为顾客提供食品的设备。虽然EPA情况说明书没有特指某些类型的设备,但我们相信新规涵盖了所有类型的食品零售制冷设备。我认为制冰机应视为“中温设备”。
与欧盟F-Gas法规相比较,EPA新规为各种具体的终端应用限定了不同的禁用时限,做出如此细致划分的原因是什么?
目前看来,EPA新规的确比欧盟F-Gas法规表达得更详尽,例如它对压缩机制冷量低于2,200Btu/h和不低于2,200Btu/h的设备规定的禁用时限不同。我认为EPA这样做是由于这两种制冷量的设备在系统设计和制冷剂充注方面都有差异。鉴于轻型商用制冷设备充注碳氢制冷剂的上限是150g,制造商需要更多时间对不低于2,200Btu/h的设备修改设计、测试和确认最终产品。
新规中压缩机制冷量2,200Btu/h是基于ASHRAE标准测试工况吗?
没错,因为ASHRAE标准是北美市场的通用标准,EPA法规提及的技术参数也都是基于ASHRAE标准的。
新规对全新独立运行的低温设备禁用制冷剂没有列出R134a,这是否代表时限之后仍可将R134a用于此类设备?
不,无论中温或是低温设备都将从2020年起禁用R134a。EPA没有在情况说明书中列出R134a,是由于北美制造商通常采用R404A和R507生产低温设备,不采用R134a,我们把这一点视为常识。
EPA新规也涉及“汽车空调”行业,而集成在车体内的车载冰箱,以及便携式冰箱也是携带制冷剂的设备,这类设备是否也为新规所限制呢?
新规目前仅限制空调系统,尚未涉及上述类型的冰箱,但我相信未来的法规将拓展至汽车内的制冷设备。
EPA情况说明书的有关详情可参阅下表。
食品零售制冷
注:1“中温”指设备贮存食品饮料的温度高于32°F(0°C)
2“低温”指设备贮存食品饮料的温度不高于32°F(0°C)
售货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