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空调工程风口采购
1.招标条件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以民航函【2009】789号文联合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T3A航站楼通风、空调工程风口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SZ1105-ZC/SF-068H
2.3交货地点: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内;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第一包-航站楼自动变向风口采购:自动变风向散流器312套、自动可变风向线型风口64套;
第二包-航站楼大空间风口采购:旋流风口214套、条形风口530套;
第三包-航站楼非标风口采购:置换风口282套(非标准定制产品)。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次货物供货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营业执照所载金额为准);
3.3拟投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的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五年及以上的空调风口生产经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4拟投产品或类似产品近三年至少具有一个影剧院、会展中心、体育场馆、火车站房(地铁站)或机场航站楼的供货业绩;拟投产品或类似产品须具有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3.5第三包-航站楼非标风口采购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生产厂商;
3.6拟投产品在同行业中应具有较好的信誉,并在使用过程中未因质量问题受到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处罚;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人员、设备、技术,以及及时、可靠、高效、优质的服务实力;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4.1请投标人于 2011 年3月15日至 2011 年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绩合同、检测报告等资格要求的证件、资料原件或者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李 涵
电话:010- 511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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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lh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