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制冷机维保
【中国制冷网】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制冷机维保”已在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登记,招标人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代理人为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本项目分包情况如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仅需营业执照)等。
3.1.2具备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
3.1.3具备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 月14日至2017年4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口市桥西区古宏大街24-13河北银行办公楼西侧二楼持以下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
③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④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A4纸复印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投诉电话: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张家口市金桥宾馆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上发布。
7.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投标截至期15日前与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联系(询问请以电子邮件或者传真的形式表述)。
8. 获取本文件的单位请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如有不明请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单位提出质疑,凡未提出质疑的,视为放弃对本《招标文件》的不明及误解,同意接受《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所有纠正的有关问题是《招标文件》的补充,将以文字形式通知投标人,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9. 投标费用
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0. 招标人信息
单位名称: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张家口市钻石北路9号
联 系 人:王勇
电 话:
11.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
联 系 人:刘仁杰 王彦彪
电 话:
传 真:
电子传真:转343738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