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城区煤改电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编号:GXTC-1663063
2. 项目预算: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786.94万元)+自筹。立项表编号:CYCG_16_366。
3. 招标货物和服务名称及要求:
注:1)投标报价超出该项目每包预算控制单价金额的均为废标。
2)本项目共分3包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对所有分包进行投标或只对其中某一分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可成为一个或多个分包的中标供应商。
4. 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人民币100元。请按下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时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5) 本项目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含有蓄热式电暖气制造及安装的经营范围,同时投标人必须安排具有电路设计专业人员全程现场指导安装(或派机电工程专业二级项目经理担任本项目负责人)。
(6) 蓄能式电暖气应具备国家CQC质量认证。
(7)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法人及授权代表的无行为犯罪记录证明。
(8)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9)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0) 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采用胶装,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6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购买标书时需携带以下文件:
提供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九号楼国信招标二层。
8.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开标时间:2016年6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10.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九号楼国信招标会议室。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网(www.hdzfcg.gov.cn)上同时发布。
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机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政府南楼3层
联系电话:
联系人:段南南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联络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九号楼国信招标二层。
邮编:100086
联 系 人:张雪莲、马建超
电 话:、
传真:
电子信箱:gxzbbjf@163.com
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111
标书款、服务费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银行账号:1100 6066 8018 8000 05173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