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金系列空调工程招标
估算采购规模:每年约500万元人民币
2.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境内(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具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注册资金及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 投标人具有2年以上大金系列产品的销售许可及大金系列产品的安装证书;
4) 应在上海地区设有固定的销售、安装、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机构。
5)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条规定的其他要求。
3、招标文件于2011年3月16日至2010年4月7日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大金销售许可证书(原件)、大金产品安装证书(原件)、在上海地区设有固定的销售、安装、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供招标代理机构核验。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RMB50,000.00)。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支票。
5、投标人如从未在网站注册,应于购买招标文件后三天内,到网站进行供应商注册(该注册只针对未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将注册信息打印并盖章传真。
6、 投标人应于2011年3月18日12: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打印形式用传真和E-mail对招标文件中的不清楚之处提出疑问,将视提出疑问的情况决定是否召开标前答疑会。如召开,将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
7、所有投标文件都应于2011年4 月7 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人代表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联 系 人 田蕊 手 机:
电 话:、63835786
传 真:
电 子 邮 件:zhaobiao0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