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空调器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结合本市有关规定, 受 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委托 , 对 奉化市空调器协议定点采购资格认定 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 FHZFCG(2011)013X
二、 采购单位: 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三、 采购项目及供货要求:
1、采购内容: 奉化市空调器协议定点采购资格认定;
适用范围:1 ) 、奉化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投资公司 且采购预算金额在 20万元以内的 各 类空调器 ( 壁挂式、柜式、嵌入式冷暖家用空调器 ) ;
2 ) 、本次协议供货采购期限为壹年(以协议书的签订日期为 起始时间)
2、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 个工作日 内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 定点 合同 。
3、 送货 及安装 地点: 业主指定地点 。
4、 售后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四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 》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所投标的品牌必须有该品牌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书原件;
投标品牌限定在海尔、美的、格力、松下、TCL 、奥克斯、华凌、志高八个品牌以内。
3、投标人工商注册地须在奉化市区内,且在奉化市区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要求经营面积在 80 平方米及以上或在大型商场设有专柜(以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等相关材料为准);
4、奉化市区范围内有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点,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5、提供投标人 2010年度的 销售业绩及经营情况资料(空调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和2010 年度财务报表);提供空调器生产厂家现有情况说明(本情况说明必须由生产厂家签署提供),至少应包括:生产设备,测试中心及测试设备,研发能力、研发工具、专业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保证体系。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五 、 报名及投标保证金:
1、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即日起至 2011 年 4 月 18 日16 时止(上午 8 : 00 — 11 :3 0 、下午1 : 3 0—5 :00 ,节假日除外), 到 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山路 151号五楼) 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 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 及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表身份证、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 000 元。 报名同时或报名 截止时间前 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形式: 汇票、电汇、汇兑、转账支票 ,账号: 3942094,开户银行:工行中山 支行 ,收款人:奉化市 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电话、传真: 0574 —88589092 , 以到达账户为准 ) 。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书递 交至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截止时间 2011年 4 月 20 日9 时止 , 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1年 4 月 20 日9 时 , 奉化市 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交易厅 。
八、业务咨询:
奉化市 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 : 丁 先生 联系电话: 0574-88 524882
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周女士 联系电话: 057 4 - 88589816
2011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