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热分户计量”离我们有多远-访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李德英教授
——访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李德英教授
就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集中供热、费用收缴等问题,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的李德英教授近日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集中供暖:
缘何热心反遭冷眼
据李教授介绍,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实行的都是在每年的11月15日至第二年的3月15日供暖的制度。这种供暖形式就是通过管道把热能从热源输送到规定区域内的每家用户;通常分为热电厂集中供暖和区域锅炉房集中供暖两种。与之相配套的收费制度称为“包费制”,即按照建筑面积收取供暖费,大约每平方米每年20元左右。收缴方式和来源主要有四种:单位全部负担;单位负担大部分,个人负担小部分;不在国有单位工作的个人负担全部;对生活极困难的用户,由政府负担费用。其中以第一二种方式为主。可见供暖费是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种福利存在的。
但是,这一供暖制度的弊端也日益显露出来:一是能源浪费严重;二是用热质量难以保证,如统一供暖时间死板,温度调控的主动权掌握在供暖单位一方等等;三是供暖费收缴率低。我国城市供暖费的收缴从90年代初的90%逐渐减少到现在的60%左右,原因之一就是无法对个别拖欠费者给以“断热”制裁。
李教授说,今年11月初,气温骤降,而供暖企业面临烧煤改烧天然气或油、运行成本提高的新问题,使矛盾显得更加尖锐。
改革方向:
老楼新房各有政策
李教授认为,住房实行“集中供暖、分户计量”是十分可行的:一方面“热”成为一种商品,按消费量收费,真正做到谁花钱谁取暖;另一方面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调节温度。实践证明,实施这种供暖方式节能率可达30%。
但就我国国情而言,供暖改革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对于新建筑,因为按分户计量收费设计和按传统设计的室内采暖系统的费用相差不多,又可以纳入基建投资解决,容易实现。但是对于旧建筑而言,却有较大的难度,专家建议采用在每一幢楼的引入口(或小区热力站)安装热量计,然后再按每户的供暖面积分摊的相对独立的“ 分区量化”办法。
分户计量:
要唱主角尚需时间
随着建设部有关规定的出台,意味着陪伴了近50年的传统的供暖体制开始逐步变革,但“这会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李教授认为。
目前,我国正在研究和开发按热量计量和节能所需要的仪表和设备,并制定有关产品的标准。首先是采暖用户要有对热量进行计量的手段,在这方面国外的技术已经非常成熟但价格较高。我国已有一些单位正在研制。其次是供暖单位对热量的控制依据,正在由过去的主要凭经验管理向量化管理的方向发展。据李教授介绍,以上问题在技术上基本都能解决,目前的难点主要是人们的观念还需转变和相应的管理尚需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