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子公司转让太阳能工程100%股权
2009年05月21 08:00:00 来源:中国制冷网
【中国制冷网】澳柯玛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就转让太阳能工程100%股权事宜与买受人王大亮等签订企业产权转让合同,转让金额为151.47万元。资产管理公司将从转让收益中支付职工安置费用19.86万元。
澳柯玛(600336)5月14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在青岛产权交易所挂牌拍卖的公开竞价结果,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转让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与买受人王大亮、李蕾蕾、纪春师、周明江、梁志超、李光辉、袁彦文、万继兵或其授权代表签订《企业产权转让合同》。
公告显示,该产权交易已于2009年3月20日经青岛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并于2009年4月30日以拍卖方式组织实施。根据公开竞价结果,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1,514,700元转让给上述买受人。
按照青岛市有关规定,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从产权转让收益中支付职工安置费用19.855万元。
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电池板、其他太阳能系列产品及转化设备、节能灯具的研制开发、生产制造、销售、服务、技术转让。(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此外,公司副董事长王大亮辞职,辞职申请自5月12日生效。另,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家用厨房电器具、净水设备、水槽业务纳入公司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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