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通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1-043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格尔木市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格经发【2010】513号文和【2011】14、34、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格尔木市教育局,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其配套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报名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园丁小区及各学校内;
2、交货期或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内容:锅炉采购及安装,具体设备名称及数量如下:
格尔木园丁小区:一台6吨卧式燃气承压锅炉采购及安装;
中山路小学:一台3吨燃气锅炉移机及安装;
第十中学及郭勒木德镇新华中学:二台3吨立式燃煤常压锅炉采购及安装。
三.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锅炉设备制造B级及以上资质及相关安装施工企业资质,有较好的设备加工制造及锅炉安装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锅炉设备生产制造企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即日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新宁路16号天年阁饭店9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通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通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七. 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不接收现金),须由投标人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格尔木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16号天年阁饭店9楼招标二部
联 系 人:陈冠志、张绪泽
电 话: 开 户 银 行:青海银行营业部
传 真: 帐 号:5017
邮 编:810001 开户银行行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