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空调系统-湖州
建设单位: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颐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谈 联系电话:
招标工程名称: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暖通安装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G2011-002N
招标内容:空调安装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资估计:约230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工程建设地点:湖州市南浔镇联谊路北,南林路西
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12月 27 日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 30 日—2011年1月 6 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报名地点:湖州市招投中心南浔分中心(南浔镇适园路148号三楼招投标站)
联系电话:陈英辉 联系电话: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要求: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要求: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外地进湖拟参加投标建造师须经备案)
立项批准部门文号: 浔发改基[2008]33号、浔经基[2005]97号
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地字第33号
计划工期: 2011年2月18日 —2011年4月18日,工期共计60天
报名要求提供资料:
1 、企业介绍信、企业概况、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席位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湖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存储证明。(以上报名资料均为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复印件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未到位的,可凭网上公告加盖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受理)
3 、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
4 、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页码章。
5 、选择投标申请人方法:按湖政办函[2004]46号及湖建发[2008]133号文件执行(由招标人推荐不超过三分之一, 其余由业主随机抽签产生 ) 。
6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