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建筑节能由引导到强制
2005年09月23 11:14:00 来源:艾肯空调制冷网
根据沈阳市不久前公布的建筑节能新规,从今年10月1日起,沈阳市新建公共建筑强制执行节能50%标准;从明年1月1日起,新建居住建筑强制执行节能65%标准;对在规定日期以后不按节能标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项目不予审批,对达不到建筑节能质量标准的项目不予验收。沈阳市建委还将有计划地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通过各种可行的办法,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减少资源消耗,提高建筑功能质量和人居舒适度。
沈阳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沈阳市已决定通过采取强制性手段实现强制性节能目标,保证新建建筑必须达到节能设计新标准的要求;对个别未按节能标准进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擅自变更设计以及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行为进行处罚。有关人士表示:“对于10月1日以后新建的公共建筑以及明年1月1日以后新建的居住建筑,如果责任单位违反规定,我们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
据了解,沈阳市正在按照新标准修订完善《沈阳市建筑节能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办法》,保证新建建筑必须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新标准的要求。同时,抓好示范工程建设,以此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加强管理,严格开展执法监督,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和违法使用实心黏土砖、假冒伪劣建材等现象,依法进行处罚和制裁;鼓励推广新型建筑结构体系、供热采暖系统调控与热计量、太阳能综合利用、钢结构及装配式结构施工等新技术、新工艺,促进建设领域科技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