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开始实施
2004年04月10 16:36:00 来源:艾肯空调制冷网
日前,来自全国各地的近百家制冷设备产品生产厂家的代表汇聚在北京新北纬饭店,参加由国家质监总局召开的“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会”。为期两天的会议标志着>21000Kcal/h容量的相关制冷空调产品正式开始进入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阶段。
据悉,由于>21000Kcal/h的制冷空调产品其产品品种繁杂,标准很多,一直缺少有力的监管。03年7月15日,总局提出对制冷设备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并在“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肥)处设立“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制冷设备审查部”,负责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的有关细则起草、宣贯、审查并接受申请,下达检验任务、汇总结论、上报等具体事宜。
许可证获证的基本条件是产品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有合适的质保体系。首次许可证对象产品为四大类产品的二十八个单元,分别包括冷水机组、凤管式、多联式、风冷单元式空调以及除湿机、冷水机组的末端产品以及输入功率大于5KW的各类制冷压缩机。按规定每个单元须抽一个代表产品至指定机构做主要的性能测试,合格通过后,该单元产品才能有资格获证,每张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