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这盘棋该怎么下
在省城,像这位老妈妈这样,因暖气不热,家里靠电暖器或者毛毯来取暖的人还有不少,他们每天都盼望着家里能够快些通暖气。
省城采暖之怪现象
供暖出现恶性循环 一到供暖期,省城每年都重复着这样一个不良的现象:用户家的温度达不到标准,所以用户不愿意交采暖费;供热部门收不到采暖费,就缺乏资金来保证标准温度,尤其是对顶楼及把头的住户更难保证。
西宁市供热公司有关负责人就此感慨说,热量是特殊的商品,无论室内温度是否达到标准,供暖方都要花费运作成本,这一点,用户并不领情。现在的问题是,省城没有一个权威部门来认定供暖的基本成本和住户家的温度高低。有的供暖部门收费比规定的高,如果是保本经营就不该受到指责。供热公司之所以实行一部分用户拖欠费用便停止对整栋楼的供暖办法,就是为了提高收费率。对于企业来说,从热源厂买热时,实行的是预购热制,如果不先收费,只会给企业带来更多的亏损。
少数住户影响多数 一少部分用户拖欠费用,物业就停止对整栋楼的供暖,这是一种最为普遍的现象。
贾小庄小区15号楼一单元及二单元正因为这样至今还没供上暖。供暖部门的意见是,这两个单元的住户连去年的采暖费也没有交清,今年必须等采暖费全部收齐后再供暖。由于这个院采用的是传统的集体取暖方式,如果有几户不交费,就意味着整栋楼都用不上暖气,交了费的人也跟着挨冻。居民认为,这是一种极不合理的供暖行为,作为供暖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住户不交费的顾虑,而不是被动等待,激化矛盾。
天然气进户不及时 “煤改气”是省城碧水蓝天环保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工程,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天然气及时进不了户,居民受冻,怨言四起。
新世纪花园、泰和园小区等都是新开发的小区,采用分户采暖方式,今年,居民家的壁挂锅炉早就安装好了,却因为天然气迟迟进不了户,居民不得不忍耐无法采暖的寒冷。省商业大院天然气管线遭意外损坏后,西宁中油燃气公司迟迟派不出人员去维修,一千多户居民守着暖气片喊冷。
高标准收取采暖费 西宁市小桥大街建南巷19号院的住户反映,今年,物业公司收取的采暖费太高了,使用面积每平方米要收取4.87元,远远高于政府规定的采暖费收取标准,所以,住户都不愿意交费。住户代表经与房桥物业公司协商,物业公司随后按每平方米4.38元收取,对于这个价格,许多住户还是觉得有些高,因为按照西宁市物价局的规定,每平方米应收取3.2元。
青海房桥物业公司的经理王旭光解释说,建南巷19号院的供暖成本高,即便少供一个月,物业公司也刚刚保本。王经理还说,物业公司要生存,不能总是赔本啊。
“三不管”居民真难心 原青海微电机厂、青海汽车改装厂、青海第一化肥厂等部分破产企业,由于无人管理,大部分居民只好自己烧煤炉取暖,家庭条件稍微好些的用电暖气取暖。家住原青海汽车制造厂的周女士说,烧煤炉取暖不仅不安全,还很不卫生,一到冬天,楼道里、院子里到处都是煤灰和煤渣,风一吹满天灰尘。还有部分住宅楼,以往都是依托外单位供暖的,因为外单位今年实行煤改气,今冬不再给这些居民连带供暖,住户的采暖问题不知道该找谁解决。
专家支招:从五个方面改革供热体制
省委党校经济学部教授王兰英就供暖中凸显出的问题谈了她的看法。她说,随着西宁居民住宅集中供暖由过去的福利型转变为市场化经营,用热方与供热方之间的矛盾不断发生。西宁市气候寒冷,烤火期长达半年,认真解决供取暖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要求,是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节能、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改变供热收费计量方式,从按套内建筑面积收费改为按用热量收费。按用热量来计费,一户一个热量表,这样比较合理。从2003年开始,我国东北、华北、西北以及山东、河南等地的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就包括这个项目内容。至于技术,国外有现成的可以借鉴,法国、德国、波兰、匈牙利、丹麦等国家从热量的研制、标准的制定到仪器的检测使用技术都已相当成熟,同时,一些标准的制定实施真正做到了让用户放心。
二是改变集中供热控制方式,将几楼一阀改为一户一阀分户控制。目前供暖阀门由供暖方控制,用户无法根据自己的情况自主选择用不用,用多少。我国采暖能耗指标是同类气候条件下发达国家的3-5倍,一方面浪费严重,另一方面供暖效果也不佳。如果采用一户一个温控阀,则住人与不住人,喜欢热一点和喜欢凉一点的用户可根据自己的需要控制热量,主动实现节能,并解决“停一户而全楼动”的连坐受罚问题。同时,按分户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制”,即固定费用和计量费用。用户无论是否用热都要承担固定费用,计量费用由用户的热量表提供,以确保暖气供应设备的正常运转。
三是改变供热体制,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制度等。目前由于供热单位是垄断经营,所以不按时供暖、暖气温度达不到标准、服务质量差、设备陈旧、亏损严重问题等难以解决。通过建立供热特许经营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同时,供暖装置由串连方式改变为并联方式的费用,与特许经营权联系在一起,由中标的供暖企业承担,可解决改造的费用问题。
四是政府实行贫困家庭补助制度。对确实交不起采暖费的家庭,由政府补助到位,把温暖送到每一户贫困家庭,并使供热企业能够正常运转。
五是对新的居民住宅区按照新的要求建设。实行集中供暖设计的户内供暖装置必须是并联的,并且一户一表一阀。同时鼓励实行分户采暖,发展分户燃气炉采暖和户内电采暖等新型采暖方式。新型采暖方式避免了热量在输送环节中的浪费,并且室温容易控制,可实现经济运行 。
律师观点:依法处理违约问题
青海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东认为,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受热方应该按约定及时交付采暖费,如果受热方逾期仍然不交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供热方也应当按照规定的供热标准供热,供热方未按照规定供热,如供热时间滞后、供热温度不符合标准,造成受热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现在签订书面热力合同的人不多,导致供暖矛盾出现后,由于缺乏证据,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使矛盾不便处理。
即便供热方与受热方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他们之间也已形成事实上的供用热力合同关系,基于这种合同关系,供热方就应该依约履行供热义务,而受热方也要依约履行支付采暖费的义务。比如物业公司给小区住户保证按时供暖,并达到了供暖温度,住户仍然不交采暖费,这就属于住户违约。同样,住户按时交纳了采暖费,而物业公司给住户的供热温度不达标或没有给住户按时供暖,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就属于物业公司违约。 (作者 倪晓颖 张雅琴 马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