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把热计量温控装置列为强制验收项

2012年04月16 10:15:00 来源:制冷快报

制冷快报 - 据制冷快报记者了解,滨州市政府召开全市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现场调度会。现场了解了黄河家园综合改造工程进展情况,梳理了市城区住宅小区内部供热系统改造工作开展情况,就现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要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

据悉,自去年以来,全市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紧紧围绕省政府下达的三年290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通过签定目标责任书进行分解落实,通过出台一系列文件进行贯彻实施,初步形成了“政府强推、部门助推、全民共推”的工作局面。2011年,全市共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56.2万平方米,完成省定年度任务的112.4%;2011-2012采暖季,全市实行供热计量收费面积110.35万平方米,其中:市城区97.75万平方米,各县区12.6万平方米。

在此基础上,今年确定要完成157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标任务。目前,已落实改造项目183.09万平方米,正在实施节能改造的项目80.8万平方米。按照省要求,2011年至2013年三年时间,滨州要完成29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

记者了解到,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是省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是政府实施问责制度的工作内容之一,也是滨州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否决指标,尤其是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此项工作列为市政府重点完成的16件民生实事之一。

此外,针对供热计量改革工作,首先将新建建筑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列入强制性检测验收范围,实行闭合式管理,对不符合供热计量要求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不予办理房产证,不予供热。加强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保证新建建筑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和计量收费的要求;再者,在供热计量工程建设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严格工程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而且,强化供热企业计量收费实施主体责任。由供热企业负责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的选型、购置、维护、管理以及计量收费。对于符合供热计量收费要求的新建建筑和已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必须按照规定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手机版查看本网页

微信公众号

个人微信

手机:13007606916
13223029089
电话:0371-60957609
联系人:赵经理
QQ:9797618


友情链接

地址:中国·郑州金水区 热线:13007606916,13223029089/ 0371-60957609 E-Mail:mqlbh2016@126.com, QQ:9797618
在线客服:QQ:9797618
Sitemap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