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供热将按量收费

2010年06月17 08:22:00 来源:制冷快报

从黑龙江省建设厅了解到,为减少能源消耗,提高供热效率,真正实现用多少热交多少钱,这个省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改革,新竣工建筑及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一律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

作为我国冬季最冷的省份,黑龙江的大部分地区冬季供暖期长达半年以上。由于受技术限制,黑龙江省居民热费一直按使用面积收缴。单纯按供热面积收取热费方式因不利于培养热用户的节能意识、缺乏公平性,而广受居民质疑。

为使热费收缴方式真正反映民意,提高居民主动节能意识,黑龙江省通过多年的科技攻关,终于突破了计量收费的技术瓶颈,并于2009年冬季在哈尔滨远大都市绿洲小区的2700多户居民家庭进行热计量试点。试点小区利用热计量“室温通断性控制器”装置,遥控调节进入室内热网管线中的热水,在达到居民设定的温度后自动断水。在收费方面,热用户供热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制热价,即基础热价加计量热价。

通过一个供暖期的试点,试点小区居民普遍反映效果良好,标志着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近日,黑龙江省正式下发文件要求自今年10月1日开始,该省全面取消以面积收费方式,实现按居民用热量收费,新竣工建筑及既有居住建筑必须按期完成供热计量改造。

为确保工程质量合格、节能效果达标,黑龙江省还规定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必须经过验收。未组织建筑节能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以及未按要求安装有关热计量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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