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清洗业亟待规范
随着秋季转冷,空调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而北京市民对空调的使用和清洁还有更深一层的理解。今年8月1日起北京市实施《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要求北京所有使用中央空调的单位对空调通风系统每两年进行清洗一次,检查不合格的将强制清洗,拒不执行的将处最高5万元的罚款。北京出台的该规范,是全国首部针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的地方性卫生标准。
清洗率严重不足
卫生状况不乐观
集中式空调由于具有处理空气量大、冷热源集中、设备运行可靠等优点,是多年来我国公共场所普遍使用的空气调节系统。这些全封闭集中空调主宰着楼宇内部空气质量,被形象地称为城市之“肺”,然而其本身的“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卫生部2004年组织对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监督检查,共抽检60多个城市的937家公共场所,其中宾馆饭店540家,大型商场、超市397家,检测样品5600件。结果显示,卫生合格的空调使用单位58家,仅占抽检总数的6.2%,超过90%的受检中央空调系统存在污染,达不到相关卫生标准,其中46.7%属中等污染,47.1%为严重污染。检测涉及的空调通风管内积尘量、积尘中细菌和真菌含量等指标中,仅风管最高积尘量就达到每平方米486克,超过国家标准20多倍。
在各地,情况也类似。北京市卫生部门从2003年起每年陆续对公共场所空调卫生状况进行抽检,结果表明公共场所空气质量不佳。上海对当地所有安装中央空调的大楼的摸底显示,沪安装中央空调的大楼有11425家,其中安装最早的一批中央空调已运行多年基本未彻底清洗。
据卫生部卫生监督局环境与传染病防治处有关人士透露,目前上海的中央空调已经清洗的仅有200多家,北京清洗的约100家,均不足1%。“未清洗的中央空调中相当一部分确实是运行了20年以上却从未清洗的,北京要求强制清洗令人拍手称快。”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技术部副主任陈敬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改善空调卫生状况成共识
卫生死角将实行严格管理
提高公共场所空气质量与安全目前已成共识。曾多次参加卫生部、北京市卫生局中央空调相关卫生标准制定和污染防治及培训的中央空调清扫专家、北京金世友福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黄京跃,是2002年从澳大利亚回国率先把国外中央空调清洗概念带进国内的,他亲眼目睹了公众对公共场所空气质量意识的提高和政府强力推动的过程。“2005年我在百度上点击‘中央空调、卫生’两个关键词,找到相关网页约20.8万篇,在google中文网上可查到15.4万项查询结果,奥运倒计时一周年的2007年8月8日,百度相关网页增加到119万篇,google上是27万篇。而在2002年和2003年以前,我能检索到的文章寥寥无几。”
“公众意识的提升、觉醒是政府完善有关管理、公共政策的原动力。”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毛寿龙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2003年SARS以来,公众对公共卫生特别是呼吸道传染病和空气质量的关系有了理性认识,开始真正关注室内空气卫生状况,奠定了空调卫生状况改善的社会基础。
在公众、媒体的大力推动下,“中央空调清洗”这个在国外家喻户晓但在国内鲜为人知的概念终于走进公众视线,也引发了卫生部门对此高度关注。
近年来改善公共场所的空调卫生正列入政府工作重点。2003年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先后颁布《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规定商业、工业、居室等建筑物的中央空调送风管道要定期清洗。2005年11月,建设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标准。2006年3月,卫生部实施《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和三个技术规范,北京、上海、深圳、山东等地把集中空调列为日常重点监督内容,积极推动落实,北京在全国率先要求公共场所对其中央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评价和治理。按照该办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的开放式冷却塔、空气处理机组等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空气过滤装置每半年更换一次,严格限制风管内积尘和微生物。
目前,随着陆续出台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中央空调这个“卫生死角”正逐步纳入法律与政府严格监管范畴。据卫生部监督局有关人士透露,针对现有法规处罚力度过轻、执法难问题,国务院法制办已将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列入2007年立法计划,新法将加大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的监管,同时加重处罚力度。 上一页12下一页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