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各地市10月底前将完成建筑供热计改任务

2011年08月06 09:47:00 来源:制冷快报

制冷快报 - 为了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2011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开工建设,科学安排工程进度。对此,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一系列严格措施,以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据制冷快报记者了解,截至目前咸阳市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其他市(区)改造项目至今尚未开工建设。为了督促各市(区)工作进度,8月中旬至9月中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财政厅对各市(区)进行一次检查督导。下半年结合改造项目实施的进度等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选择改造工作进展快、质量好的市(区),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介绍工作经验,进行实地学习观摩。按照要求,各市(区)上报的具体改造项目,已经省、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确认,必须按计划组织实施改造,不能随意调整,更不能擅自取消,所有年度改造项目必须在10月30日前完成。

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时指出,在科学安排工程进度的同时,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改造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承担改造任务的市(区)行政主管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确定专人对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选材、验收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把准入门槛。改造项目所用计量器具必须选用通过国家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质量合格、运行稳定的产品;所选用的保温材料、门窗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防火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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