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产品的尴尬

2007年01月16 00:00:00 来源:人民网

小区禁装“太阳能” 如此决策太荒唐

《人民日报》 ( 2007-01-16 第09版 )

去年下半年,河南省叶县城关鑫鑫花园小区一期工程竣工。有些业主入住之前,在房顶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可是,没过几天,业主们就接到县城管局的通知,小区内不准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因为它影响了小区形象,已安装的要限期拆除。业主们只好找经销商将自家的太阳能热水器拆掉。

太阳能热水器是一种环保节能产品,国家提倡使用,叶县城管局的做法让人难以接受。

河南叶县鑫鑫花园小区 部分业主

太阳能热水器因其环保节能而受到消费者的普遍欢迎,但河南省叶县城市管理局为何对县城新建成的鑫鑫花园小区连下两道禁令,不允许小区业主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呢?为搞清事情的原委,记者赶赴当地调查采访。

小区内太阳能热水器被强行拆除

鑫鑫花园小区位于叶县县城新城区,是当地一个小有名气的高档住宅小区,一期工程已竣工,7栋楼房共200多套房子。

记者在鑫鑫花园采访时,发现小区还处于装修阶段,大部分业主尚未入住。据很多业主反映,从去年9月初开始,陆续有一些用户在屋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他们说:“太阳能热水器多好啊,热水能保存好几天呢,不仅节省电费,一旦停水,它还能起到存水的作用。”

可谁也没有想到,9月26日,县城管局给住户发了一份《通告》,称“鑫鑫花园住宅小区已成为新城区的一个亮点,成为树立叶县新形象的一个窗口”,并制定小区容貌的三个标准,其中第三条为:“原则上不得安装太阳能,确需安装的必须使用卧式,并且统一高度,排放整齐,安装在坡屋顶南侧。现已安装立式的必须在10月1日前改造完毕。”

为了小区美观,业主对此表示理解。于是,不符合安装要求的住户通知太阳能热水器经销商,让其按以上通告要求改过来。

然而,事情没有到此结束。10月9日,鑫鑫花园的业主又接到一份《通知》,小区容貌标准第三条改为:“不得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现已安装的必须在2006年10月12日前拆除完毕,否则将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拆除。”

无奈之下,业主们自行拆除了一部分,有些想不通没来得及拆的,就被县城管执法大队强行拆除。据太阳能热水器经销商反映,共拆掉太阳能热水器34台。

就这样,小区内居民眼睁睁地看着太阳能热水器在小区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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