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全面开展供热计量改造
制冷快报 - 制冷快报记者近日获悉,去年冬季开始,滨州市开始在具备供热计量条件的居住小区和办公小区实行按实际热量计价收费。其中市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后的小区有13个,新建建筑小区有4个。市住建局经过一个取暖季的检测,实行按实际用热量计价收费的用户,费用比按面积收费可以减少15%左右。
用热计量收费,当前采取两步制,也就是热价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固定的基本热价,即供暖基础费,另一部分是根据热用量收的计量热价。在取暖开始前,先按面积收取取暖费,停暖后根据计量核算本年度取暖的总体费用,实行“多退少不补”的办法。上年度多余的费用将在下年度取暖费中折抵取暖费。
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落实国家大政方针的实际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三节“建筑节能”中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新建建筑或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总则第九条中提出:“国家积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发展集中供热,逐步实行按照用热量收费制度”明确了国家在城市集中供热要走热计量收费的路子。
据制冷快报记者了解,2011年是“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第一年,滨州市该项工作开局良好,省政府下达滨州市的改造任务是2011—2013三年要完成29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去年,经过市、县(区)各个层面的共同努力,滨州市已经超额完成了年度5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实际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56.2万平方米。进行改造的主要小区有馨露佳苑、东岳家园、邹平县济发现代城、惠民县建设局、惠民县财政局、无棣县公安局等27个小区。
滨州市2012年计划完成157万平方米,当前市区内部分小区已经完成设计,即将进行改造施工。对照290万平方米的总体任务,剩余的要在2013年全部完成。2013年之后,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将继续推进,到2020年所有具备改造价值的建筑要全部改造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