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四大举措落实涉氨制冷企业如何“安”
2015年06月26 08:48:00 来源:制冷快报
一是进一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继续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加大检查力度,责令限期落实隐患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认定。经整改后仍然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将依法予以停产停业整顿,无法整改的将予以转产或者关闭。
二是突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人员较多场所疏散、氨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空调系统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应急演练、非法企业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定期开展针对涉氨制冷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专题安全教育培训;督查指导涉氨制冷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液氨使用安全教育培训,实现全员参与,建立并完善员工培训教育档案。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将涉氨制冷企业纳入安全生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进一步增强企业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实现本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