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兰空调你怎么了 两年里一修再修!
一而再再而三的修理,用孟女士的话来说:“我已经被家里的两台春兰空调搞得几近崩溃。”现在她唯一的要求就是退货。近日,孟女士致电与本报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投诉一起空调维修事件。
两台空调轮流报修
冬天修了夏天再修
事情要从2013年说起。当年5月,孟女士在庆春路上的苏宁电器买了两台春兰挂式空调。7月,其中一台空调出现不制冷问题,经维修师傅检查后,整机更换。12月,另一台空调出现不制热的情况,维修工上门更换了零件。而后,在一年中需要使用空调的夏、冬两季,孟女士都要联系维修点报修。
“我大致算了一下,从买来到现在,起码修了五六次。”孟女士一边翻着自家的“空调维修账”一边说,“维修师傅也很辛苦,来我家那么多次。每次修空调,我要等师傅来,师傅走了,我要搞卫生,真的很烦。”
孟女士联想以后,一旦这两台空调超过保修期,那么每次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也会让她难以承受。
“我以前的房子里也装了春兰空调,用了十余年照样很好,所以新家买空调时我毫不犹豫地选择春兰品牌。”孟女士有些懊恼地说,“我女儿都怪我了,为什么不选其他牌子。”
一直负责孟女士家空调维修事宜的下沙海浪空调维修服务部万师傅证实了孟女士的说法。“今年1月,我把情况汇报给春兰杭州办事处,请他们派其他维修点技术好的师傅来检查这两台空调。”万师傅说。
就在上个月,空调又出现不制冷的问题。万师傅上门检修后提议,等天气稍微凉快点,把空调拆下来拉到维修部进行彻底检查。
这一次孟女士拒绝了万师傅的提议,坚决要求退货。
保修期内因同一问题维修两次而不成功
消费者可凭维修记录向商家要求退换货
从孟女士家空调的维修记录来看,问题主要出现在氟利昂泄漏。
依照《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同一问题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
本报记者就这一空调维修投诉事件,先后联系消费者、维修点、厂家和经销商了解情况,并将消费者孟女士的退货要求分别告知了春兰杭州营销管理中心负责客服的黄先生以及苏宁电器客服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双方都表示,会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相关规定,协调各方妥善处理。
杭州市消保委副秘书长陈杭表示:“如果消费者的空调是在春兰品牌认可的特约维修点修理的,而且有维修记录证明,的确是在保修期内,由于同一问题维修了两次都没有得到解决,那么消费者可以向商家提出退货要求。”
8月11日傍晚,苏宁电器浙江公司客服部陶经理致电本报记者:“核实情况后,我们和厂家意见达成一致,决定对孟女士的空调予以退货处理。”
孟女士对这样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