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气体的使用亟需新思路
F气体有三种主要类别:HFCs、PFCs和SF6。它们的全球变暖潜能(GWP)范围很大,但最高值很高。
有些F气体是用于替代破坏臭氧层物质(ODS)的,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和欧盟立法,ODS在欧盟国家是被全面淘汰的。这就意味着在很多的应用中,F气体的使用量正在不断增加。2010年,F气体占欧盟所有温室气体排放量(CO2当量)的2%左右,而这一比例在持续上升。1990年到2011年,其他类别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显著下降,而F气体排放量却增加了超过50%(CO2当量)。
为了控制排放,欧盟代表团在2012年提出了一个新的F气体法规,目标是到2030年F气体的排放量削减2/3。该提案保留了现有立法的很多规定,也将逐步减少欧盟市场上在售的一些相关产品,同时禁用高GWP的F气体。在现有的F气体法规管制下,欧盟成员国必须提高使用F气体的设备的密封性,在拥有更为环保的替代品时,应避免使用F气体。
欧盟环境署(EEA)执行董事Hans Bruyninckx说:“要减少F气体对环境的影响,就需要从行业中寻求一条创新的途径。今后很有可能会出台一个更为严格的欧盟政策来限制高GWP的F气体的使用。”
当前动向:公司生产、进口或出口F气体超过一吨时,必须向欧盟代表团汇报具体的数量。EEA已于10月2日发布了129个公司上报的汇总量,F气体的体积是以公吨和CO2当量两种形式给出的。报告显示:以CO2当量计,过去两年的F气体出口量是自2007年公开发布数据以来的最高值。2012年F气体的进口量比2011年减少了10%,而2012年的净供应量(欧盟的实际使用量)与2011年相比差别不大。在欧盟F气体的净供应总量中,制冷空调设备中使用的HFCs占了62%(CO2当量);机电设备制造业中用到的SF6占了23%;气溶胶中使用的HFCs占了6%。其他的HFC主要是用于消防和发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