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关采购中心商用空调招标公告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12年度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1110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概述
1、招标内容: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含商用空调、机房空调)的供货、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的定点供应商。
2、本项目共3包:
第一包:电视机、电冰箱、空调(不含中央空调、商用空调、多联式空调、机房空调);
第二包:商用空调;
第三包:机房空调(精密恒温恒湿空调)。
其中:本次招标的商用空调为至少具有来电自启动、远程监控等功能,且能够长时间连续运行的分体挂机或分体柜机。
所投产品必须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所投产品机型应为该品牌市场正在销售的主流产品机型,投标人需保证以上所投产品在中标后三个月内能够按投标文件承诺价格及优惠率供货。
3、招标定点供应商数量:
第一包:5家
第二包:3家
第三包:3家
注:第一包通过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不少于三家,但少于或等于拟确定的中标人数量时,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除评标得分排名最后一位的投标人外,其余合格投标人均为中标人。当通过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少于三家时,按废标处理。
第一包:如果投标人中标,仅其指定所属门店或卖场可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和采购中心许可的共享本次招标结果的其他单位销售电视机、电冰箱、空调(不含中央空调、商用空调、多联式空调、机房空调)。
第二、三包:如果投标人中标,仅其所投包的中标品牌全系列产品可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和采购中心许可的共享本次招标结果的其他单位销售。
4、供货范围:在京的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在陕西、江西、江苏、上海、辽宁等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所属单位。
5、本项目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1][2]下一页跳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