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央空调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市教工休养院更新教师休养接待场所及用餐场所中央空调
招标范围及形式:国内公开招标
预算资金:878,200元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教工休养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韩庄北街3号
联系人:刘学
联系电话:010---69994524
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
序号
招标货物名称
数量及单位
1
休养教师接待、用餐场所中央空调
1项
采购用途:设备更新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招标文件》第二册中的格式填写
4、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家时,在《投标文件》中递交本资格声明。按《招标文件》第一册中的格式填写明
5、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经销商(代理商)时,在《投标文件》中递交本资格声明。按《招标文件》第二册中的格式填写
6、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经销商(作为代理)时,须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7、投标人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内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9、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按《招标文件》第二册中的格式填写)
10、投标人须具有机电施工工程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11、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号)文件要求,本项采购空调机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应为“节能清单”(第九期)内所列产品,并提供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投标的投标方必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投标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推荐其中一名成员为联合体主办方,主办方的投标承诺即代表联合体各方的承诺)
13、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须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因本项采购未办理申报手续,故所投货物为进口产品的将被拒绝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满分为 100分:价格:40分;技术方案与技术要求:43分;培训及售后服务承诺:9分;业绩:5分;对招标文件的 响应程度:3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分数之和为评审总得分,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次之作为中标备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向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程序:
1、办理CA认证证书:请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查阅 “CA认证” 栏目,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取得 CA认证证书后,请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主页,选择“下载标书”栏目,即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系统。
询标、踏勘时间:2011年4月7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
询标、踏勘地点:北京市教工休养院
询标、踏勘地址: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韩庄北街3号
联系人:刘学
联系电话:
询标、踏勘内容:针对《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部分的提问进行答疑及现场踏勘。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1年4月25日 上午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厅
注意事项:
本项采购使用电子评标系统,投标时,供应商应提交电子投标系统U盘(数据导入后退还),电子投标U盘中须包含用 “电子投标制作软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请投标商配合。
集中采购机构全称: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9号鑫泰大厦二层B区
邮编:100195
项目负责人:马越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