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三家法庭外墙保温材料项目招标公告
三余法庭、平潮法庭、张芝山法庭建筑主体建设已结束,采购所需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已落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
1、工程内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符合苏JGT042011规程规定要求。
2、工程数量:预估每家2000平方米左右,具体以实际发生工程数量为准。
3、项目总价:保温材料及施工不超过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元(116.00万元)。
4、确认中标方式:按综合打分最高者确定。
5、工程要求:
①提供产品必须符合省公安厅消防局苏公消[2011]29号文件规定要求。
②所提供产品必须提供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江苏省建工建材质量检测中心检测且有检测报告。
③所施工项目必须通过公安消防和各部门验收,如未通过验收或达不到国家要求,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产品供应商负责赔偿,各项费用含其它方面费用和损失。
6、完成时间:中标后一周内开始施工。
二、投标申请人具备主要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注册资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厂家。
2、公司或厂家按规定纳税、正常年检、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施工经验,且近期做过通过公安消防验收合格的工程。
5、售后服务好,保证响应时间在24小时以内。
三、申请人应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齐全。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外,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提供一年内类似业绩(合同)。
5、投标合同或厂家简介。
四、报名时间、地点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于2011年12月2日上午9:00-11:00到通州区招投标管理中心大厅报名(通州开发区银河路、区农业局东侧),过期不候。
五、公告时间2011年12月1日上午11:00时止。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