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改市场化:政府的"完美世界"?

2006年01月05 14:47:00 来源:制冷快报
日前,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指出,原则上将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逐步推进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福利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采暖用户直接向供热企业交纳采暖费。

今年冬天似乎特别的冷。听到这个消息,你的心里是暖意洋洋还是冰凉冰凉?笔者认为《意见》给我们的答案只能是前者。

众所周知,现有的供热体制是计划经济的遗留物。长期形成的“职工家庭用热、职工单位交费”的福利供热制度的问题多多:收费难、设施老化、能耗高、浪费大、环境污染严重……一言以蔽之,效率低下。市场化是人类可以想象出来的解决效率问题的最有效的途径。因而,方案可谓对症下药。这还不算什么,《意见》真正的高明之处在于在将“供热”市场化的同时,还力图夯实其市场化基础,培育供热的市场机制。

可是,正是因为《意见》如此的“完美”,反而引起了笔者的担心。这种“不太健康”的心理就像我们在电视上看到一位美女,总想找出一点儿“不真实”的蛛丝马迹一样。

首先,既然八部委主张供热商品化、货币化,那么,就应该让百姓像选择其他商品一样选择供热。什么叫商品化、货币化?照一般理解,商品化、货币化应该是老百姓拿着钱自主选择买商品。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无法选择到自己希望的供热商品,因为目前供热行业的垄断地位决定着交易双方的地位是不对等的,我们这些付费者别无选择。那么,要实现供热商品化,我以为,前提是开发新热能,打破行业垄断,让老百姓有选择的余地。

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是:普通百姓要能充分享受到完善的商品售后服务。市场经济时代,老百姓讲究物有所值,讲究得到完善的售后服务,如果发现买来的商品有问题,我们完全可以要求商店退货或者赔偿。那么,供热呢?它要想实现市场化、货币化,必须放下垄断行业的架子,保证供暖质量和服务质量,如果服务质量有问题,要敢于承担责任——这一点,供暖行业准备好了吗?

再有,在供暖价格产生波动时,举行真正代表民意的听证会。建设部等八部委主张建立热价与燃料价格的联动机制,并规定当煤炭等燃料价格在一年内变化达到或超过10%后,相应调整供热出厂价格。但是,如何调整?稍有经济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在一个供需都有弹性的市场上,成本的上升应该由厂商和消费者共同承担。如果全部转嫁给消费者,显然是不合适的。这就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一个合适的博弈平台,让大家共同讨论增加的成本费用如何分担。必要时,政府也有责任和义务分担相应的成本压力,毕竟供暖是一项涉及广大公众利益的公用事业。

看起来,政府的改革方案用意虽好,但瑕疵颇多,可能只是其“一相情愿”的市场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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