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供热采暖已出台详细保障方案
2011年11月24 07:39:00 来源:制冷快报
制冷快报 - 为切实做好2011至2012年采暖期供热保障工作,根据洛阳市委、市政府要求,2011至2012年采暖期洛阳市城区(不含吉利区)供热面积要达1748万平方米,其中当期新增供热面积172万平方米。供热期从2011年11月15日零时至2012年3月15日24时,供热时间122天。据空调制冷大市场调查了解,各热力经销企业要于2011年11月10日前完成供热前全部准备工作。如天气异常变化,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各热力企业随时做好提前启动供热的准备。
据悉,洛阳市本采暖期冬季供热煤炭总需求220万吨,热电联产电厂储煤量不少于10天,热力经销企业热源点储煤量不少于1个月。据制冷快报记者了解,对于冬季供热组织工作。由洛阳市公用事业局牵头做好全市冬季供热组织工作,加强城市集中供热行业管理,监督各热力企业供热服务质量,督促供热管网工程建设,协调解决供热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全面提高热力保障水平。
城市集中供热工程、供热分户计量工作。由洛阳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协调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城市供热改造、分户计量供热改造、城市管网运行;参与新建建筑竣工验收,供热分户计量设施达标验收后方可并网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