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供热已启动 昼夜温差不低于18℃

2011年11月02 07:02:00 来源:制冷快报
制冷快报 - 根据《兰州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住户采暖期间昼夜温度不低于18℃。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因供热单位责任造成用户24小时以上供热质量不达标并经供热管理机构核实,低于室温合格标准2℃以内的,供热单位按日向热用户退还低温期的半额热用费;低于室温合格标准2℃以上的,供热单位按日向热用户退还低温期的全额热用费。

据悉,兰州市今冬供热已于11月1日零时正式开始,大多数燃煤供热站从10月30日起开始点火烘炉。据空调制冷大市场调查了解,目前已完成供热前的所有准备工作,确保准时、保质保量送暖。兰州供热部门最新提示,明日零时供暖的含义实为供热第一天晚零时整,保证用户家中室温达到18℃左右,而不是零时才开闸供热。据制冷快报记者了解,按照要求,由于燃煤预热比较缓慢,各燃煤供热站需从30日起点火预热,保证大面积的管道能最快变热。据了解,兰州市联片供热面积较大的供热单位已经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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