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央空调卫生管理办法出台

2011年08月17 11:47:00 来源:制冷快报

制冷快报 - 为避免设计、施工缺陷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造成卫生安全隐患,《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进行设计,并使用符合产品质量规定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备设施。

据制冷快报记者了解,近年来,卫生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些建筑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计和建设不合理,新风口紧邻排风口、冷却塔、垃圾房等污染源;有些空调冷凝水管直接接入下水管引起室内异味;有些建筑没有设计新风系统;有些风管在制作时用木材等做内衬框架,长期使用后成为微生物生长营养基质。

该管理办法同时规定,建设单位在设计文件审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提交的材料中,需要包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计和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的内容。通过第三方卫生学评价前期介入及时发现问题,从源头上把关,避免因设计、施工遗留的缺陷引起卫生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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