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与中国共同探讨标准
2006年12月12 15:08:00 来源:空调制冷大市场
2006年12月12日,来自中国和欧洲的众多企业、行业代表和相关政府部门官员会聚北京,深入探讨如何打造协调一致的中欧电子电气产品环境标准,推动双边贸易和环保合作和谐发展。
此次“中国-欧盟RoHS大会”为期两天。会议期间,中欧双方将就此措施的依照程序、标签加贴要求和范围等问题进行讨论,尽可能使欧盟和中国在此问题上的立法协调一致,减少相关行业和企业的负担。
欧盟驻华代表团经济商务参赞赛明葛表示,尽管中国和欧洲在限制有害物质使用上仍存在分歧,但双方的目标是一致的,即在促进贸易的同时保护环境与健康,而建立统一的标准对双方之间建立可持续的、成功的贸易关系至关重要。
根据欧盟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所有在欧盟市场上出售的电子电气设备必须禁止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6种有害物质。为了应对欧盟新指令,2006年2月,中国信息产业部会同发改委、商务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即中国的“RoHS”,该管理办法将于2007年3月1日起实施。
商务部世界贸易组织司副司长柴小林表示,研究发现,中国和欧盟制定有关RoHS规章的目的相似,但处理方法大不相同,尤其在产品的标签要求、使用可再生材料的要求,以及强制认证的要求等方面,差异很大。
柴小林表示,希望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增进欧盟与中国双方政府、产业、企业及研究机构之间的沟通、了解及合作,并促进经济、贸易和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商务部统计显示,欧盟现已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2006年1~10月,中欧贸易总额达2189亿美元,同比增长24.2%,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量的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