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催生巨大掘金机会

2009年06月08 00:00:00 来源:制冷快报

继我国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之后,6月1日国务院批准了《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6月3日公布。众所周知,废旧家电具有双重性,即具有环境污染的潜在性,又具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价值性。而我国目前已进入家电报废高峰期,整个市场规模高达上百亿元。显然,该《方案》的出台有助于使消费者手中的废旧家电向正规回收渠道转移,从而增加以回收处理电子垃圾为主的环保企业原料的供应。此外,《方案》规定拆解处理企业由试点省市政府从现有拆解处理企业中确定,试点期间,原则上每个试点省选择1家~2家,试点城市选择1家,对于改变当前较为混乱的非正规回收处理现状而言,利好作用将十分明显。

“以旧换新”对环保企业形成重磅利好蕴含巨大掘金机会

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每年平均报废电冰箱四百万台,电视机五百万台,洗衣机六百万台,此外中国还有近五百万台电脑、上千万部手机进入淘汰期。已经废旧或者不能使用的废旧家电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资,它是一种隐藏的杀手,随时散发可能对人体有危害的物质。资料显示,废旧家电具有双重性,即具有环境污染的潜在性,又具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价值性。中国目前已进入家电报废高峰期,整个市场规模高达上百亿元。

继我国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之后,6月3日,以发改委牵头发布的《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这对以回收处理电子垃圾为主的环保企业可谓一场及时雨。据了解,目前电子垃圾处理企业基本处于亏损甚至停产状态,原因就在于收上来的原料满足不了产能。由于正规渠道回收价格低及农村二手家电的需求,我国90%以上的电子垃圾都被游街的小贩们当破烂收走了,正规处理企业还不到10%。《方案》出台有助于使消费者手中的废旧家电向正规回收渠道转移,从而增加环保企业原料的供应。

此外,《方案》规定,拆解处理企业由试点省市政府从现有拆解处理企业中确定,试点期间,原则上每个试点省选择1家~2家,试点城市选择1家。这无疑将改变当前较为混乱的非正规回收处理现状,既有利于规范废旧家电回收拆解秩序,又有助于国家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显然,《方案》的出台无疑将促使国内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行业体系健康发展,而对相关回收处理废旧家电的上市公司来说,无疑形成重磅利好,其中蕴含巨大掘金机会自然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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