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供热设立专项服务《规范》
2011年10月26 07:01:00 来源:制冷快报
制冷快报 - 近日,今年天津市供热办颁布并实施《天津市供热行业服务规范》。根据《规范》内容,供热单位应设立服务机构,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公开报修、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用热户反映的供热问题,接受监督。据空调制冷大市场调查了解,供热单位检测用热户室内温度时,应严格执行《天津市供热室内温度测量管理办法》。
在《规范》中甚至规定,入户测温时,供热单位测温人员应做到“敲门轻重适度、语气温和,主动出示证件和说明来意,穿戴鞋套并使用统一配置的测温器具。”除了对“进门”有要求,测温过程也要求“避免给居民添麻烦”。据制冷快报记者了解,《规范》规定,维修结束后现场“不能留有废料和污迹”,“主动给用热户留测温记录单”,离开时“礼貌道别”。
另外,供热单位应用热户的要求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时,应事先向用热户逐一列出维修项目、收费标准、消耗材料等清单,“经用热户签字确认后”才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