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设备采购项目
民权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民权县公安局委托,就民权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民财采购【2012】 号
二、项目名称:民权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第1标段: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2标段: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3标段:通讯塔设备采购及安装
五、质量要求:合格
六、供货及安装期要求:第1、2标段供货期为签订合同后20日内,第3标段供货期为签订合同后40日内,安装期均为60日历天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第1标段供应商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除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资质证书、由生产厂家负责安装调试(开标时提供生产厂家安装承诺书)外,还须具有产品制造商针对此次招标项目的供货授权证书;
第2标段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还须具有产品制造商针对此次招标项目的供货授权证书;
第3标段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还须具有产品制造商针对此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唯一授权证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及维修措施;
(4)供应商提供2009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的类似项目供货业绩至少2个;
(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河南省、商丘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无劣迹。
八、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12年 7 月 2 日至 7 月 6 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广汇国贸A座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西北角)
谈判文件售价:每份500元,现金支付,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书将被拒绝。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资格条件第(2)条规定的各标段列出的资格证件5、法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6、类似项目供货合同。
(上述资料带原件审查,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
九、谈判保证金:第1、3标段为人民币壹万元,第2标段为人民币肆万元。谈判保证金报名时交付,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十、谈判地点:郑州市豫棉宾馆会议室(花园路与红专路交叉口东100米)
十一、谈判响应时间:2012年 7 月 11 日北京时间下午15:00(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人:民权县公安局
联系人: 王先生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622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