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过户登记

2015年03月13 08:56:42 来源:民权县人民政府网站

一、已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非机动车所有人和现非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外省市在京暂住人员的住所指其在京暂住地址)均在本市的,现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区县非机动车登记站申请办理过户登记。

二、区县非机动车登记站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人力小三轮车行驶证收取0.5元/本;人力货运三轮车行驶证收取5元/本;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行驶证收取5元/本。

四、非机动车所有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填写《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

(二)现非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三)非机动车来历凭证:

1、信托商店出具的非机动车交易发票;

2、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所有权转移的非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继承、赠予、协议抵偿债务的非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继承、赠予、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四)登记机关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新行驶证。

上一篇:非机动车注册登记
下一篇:没有了


手机版查看本网页

微信公众号

个人微信

手机:13007606916
13223029089
电话:0371-60957609
联系人:赵经理
QQ:9797618


友情链接

地址:中国·郑州金水区 热线:13007606916,13223029089/ 0371-60957609 E-Mail:mqlbh2016@126.com, QQ:9797618
在线客服:QQ:9797618
Sitemap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