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药监局开展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专项检查
2015年05月06 15:06:11 来源:民权网
日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各部门相继出台《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关于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管理的通知》,自5月1日起未取得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经营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民权县食药监局结合实际,开展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专项检查。
一、加强宣传引导。第一时间通知一线执法人员了解最新动态。同时将国家局通知通过电话、短信、QQ群等方式传达到全县各个药品经营企业,确保5月1日以后未取得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不再购进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同时剩余库存药品按要求进行备案并按规定销售。
二、开展专项检查。5月4日开始,民权县食药监局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到辖区零售药店开展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专项检查。每到一处,执法人员都详细检查药品货架,了解5月1日前未售完的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的处理情况,并调取进货、销售系统数据对药店经营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向药店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讲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检查中,未发现有药店违规销售相关药品的行为。
三、保持监管新常态。今后将持续强化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监管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监管人员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违法违规销售药品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规范药品经营秩序,确保该类药品按正规渠道流动,防止流弊,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用药安全。
(朱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