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境内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白云寺古文物建筑安全,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据“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投资40余万元开展对白云寺内韦驮殿、观音殿、大雄宝殿、玉佛殿进行维修、油漆彩绘等,目前已全部竣工。通过工程的实施,使得文物建筑更加坚固,所内涵的历史文化信息及工艺特征得到充分体现和保护。(王心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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