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医改资金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
2014年07月22 10:23:05 来源:民权网
医改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民权县财政部门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立足保基本、强基层、惠民生、建机制,攻坚克难,循序推进,实现了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得鼓舞,卫生事业得发展,党和政府得民心的多赢格局。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2014年,民权县又一次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民权县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人每年财政补助标准由2013年的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元(各级负担比例:中央220元、省70元、市12元、县18元); 民权县2014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2013年的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元(各级负担比例:中央220元、省70元、县3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人均经费标准由2013年的30元提高到35元(负担比例:中央28元、省7元)。
我县财政部门已足额拨付新农合配县级资金1486.6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12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