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编办全面落实“三定”规定修订工作
2015年06月03 09:15:27 来源:民权网
为适应新形势和深化改革的要求,全面落实转变政府职能和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任务,县编办通过三项措施,全面落实“三定”规定修订工作。
一是在“法”字上设框架,坚持法律政策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在“三定”规定修订过程中,县编办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法律的框架内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是在“定”字上确职责,坚持职责配置与责任清单相结合。由县编办牵头进行有针对性的摸底调研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会,要求此次涉及的7个部门(财政、审计、民政、统计、审计等)转变观念,提升认识,优化机构,消除职能交叉重叠和事权分离的现象。
三是在“减”字上做文章,坚持优化机构与严控编制相结合。在各单位内设机构设置上,对职能交叉或工作任务不饱和的科室一律进行合并,鼓励部门按大部门制要求综合设置内设机构,防止分工过细和内部管理机构过多。针对职能职责调整变化的部门,按照“人随职能走”的原则,相应划转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