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我县共落实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资金222.3万元,惠及人数2949人,用于妥善解决农村原民办教师老有所养问题。发放对象为年满60周岁、1989年12月31日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民办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一年且离开教学岗位后未参加职工养老补贴的农村居民,以及上世纪60年代初下放到农村的公办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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