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强制拆除非法设置跨路广告牌
2015年05月19 10:44:16 来源:民权网
5月18日下午,民权县交通运输局对位于X044线(民程公路)申甘林带入口南100米处,非法设置的一处跨路广告牌进行了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据悉,该局近期将对全县所有农村公路非法设置的非公路用标识标牌进行全面清理,以净化农村公路的畅通环境。(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