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着力构建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县民政局围绕“规范管理抓安全、保障安全促发展”工作思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完善责任体系,加强检查治理,健全工作机制,把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作为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与奖惩相结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坚持“严、细、实”的要求,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三包”责任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责任目标细化落实到单位、股室、岗位和人头,确保形成管理规范化、责任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是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回头看”活动,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跟踪督查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一盯到底,从根本上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是建立安全信息报送制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畅通信息管理渠道,加强信息反馈,确保安全生产信息传递,对因发生突发事件,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将按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是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抓不懈,坚决制止“治理-反弹-再治理”的不良现象,并以此为契机着力构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常讲、常抓、常查”长效机制为重点,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做到有备无患,确保各项民政事业安全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