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委“三项措施”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014年12月03 10:36:55 来源:民权网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按照县委要求,该委于12月2日上午召开了全委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了《中共民权县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民发[2014]12号)文件,全面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当前重要工作和学习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加强学习。该委组织召开了学习会议,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领导班子带头领学了《中共民权县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民发[2014]12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与会人员认真聆听,认真记录,保持了良好的会场纪律。会后,发改委办公室制定了学习方案、学习计划,确定每周二、周五拿出半天的时间组织集中学习,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
二是加强宣传。研究制定法治宣传计划,结合发改委的工作,充分利用发改委专题网站、法制宣传车等方式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价格管理法等内容。在市场价格巡查期间积极开展价格管理法宣传,在深入企业调研期间积极开展项目管理规定宣传。
三是推进工作。按照发改委承担的各项目标任务,对全部工作进行梳理,对已完成的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未完成的工作加快推进,明确专人负责,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务必年底前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今后,该委将继续加强学习,紧跟时代的步伐,不断充实和完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并使之成为推动工作开展的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