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防办四措并举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

2015年01月15 10:17:39 来源:民权网

一是落实党支部领导责任。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在分管范围内负主要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负直接责任”的廉政责任网络,明确在党支部统一领导下,党支部书记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它领导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落实党支部教育责任。要坚持抓早抓小,注重开展经常性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反腐倡廉和遵纪守法等教育,营造廉洁文化氛围,在潜移默化中进一步巩固思想基础,筑牢道德防线,把住廉洁底线。三是落实党支部管理责任。要按照 “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要求,做好“工程、人事、财务、行政审批、物资采购”五个方面的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制定人防小型工程招投标和政府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小型工程建设和县财政目录以外物资采购管理。四是落实党支部执纪责任。要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坚决查处违反“三公经费”管理、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在处理当事人同时严肃追究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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