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乡五项措施开展城乡低保及农村五保专项清理工作
为切实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水平和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效能,双塔乡采取四项措施,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专项清理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该乡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长任副组长,纪检、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低保及五保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乡长负总责,主抓副职具体抓,各村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民政所成员具体组织实施,明确分工,各司其责。二是广泛宣传,阳光操作。利用召开动员会、村村通大喇叭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低保、五保救助政策,申请审批流程、专项清理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实行阳光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进行公示。三是严格核查,务求实效。专项清理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深入农户,逐户逐人核查、比对,对已享受城乡低保家庭彻底查清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包括所有家庭成员生活状况,核查到的信息准确、真实,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坚决防范漏保、错保、虚报冒领行为,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四是严肃纪律,杜绝“人情保、关系报”。对以往工作中出现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条件好转保”、“吃空饷保”、“全家外出保”等进行重点清理,切实做到绝对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让群众满意。五是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乡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加强专项清理工作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设立三部举报咨询电话、3107036、3107032,畅通举报渠道;同时,对涉及到党员、干部“人情保、关系保”,在自查中能主动上报取消的,可减轻或免于处理。对不能主动上报取消的,一经发现,经纪检监察部门查实,要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李世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