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落实调解、仲裁简易程序制度,坚持 “快立、快审、快结”的办案工作机制。对一些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采取独任仲裁员的方式。既强化仲裁员的权威感和责任感,又实现了简单案件的当庭审理和当庭裁决,及时、快捷地处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缩短了案件处理时间,强化了仲裁服务理念,达到了快速稳妥结案的目的,提升了仲裁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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