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提升五种能力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2014年09月29 08:40:12 来源:民权网
为不断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和能力,县安监局要求全局工作人员不断提升五种能力,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 一是提升业务能力。坚持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每周二、五全局人员集中进行学习,进一步加大机关干部的培训力度,经常组织内容实、形式活、效果好的执法培训活动,提高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机关干部履职尽责。 二是提升落实能力。明确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岗位责任,避免缺位、越位、错位,杜绝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发生。 三是提升服务能力。从改进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保持良好的内外部形象抓起,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办事督查制等制度,在做好安全监察的同时,积极深入企业第一线开展督查、指导和服务工作,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四是提升协调能力。根据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特点,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取得各行各业各部门的支持和理解,掌握监管工作主动权,真正形成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五是提升廉政自律能力。全局机关工作人员按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中不接受吃请,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不为受理对象说情,不办人情案,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提高安监部门良好形象。